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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第二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征集
发布人:韦佳  发布时间:2018-09-07   浏览次数:1824

2018年第二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,公开征集

申请项目的老师请填写附件的项目申请书,并请在9月18日前,回复电子版申请书到:jiawei@fudan.edu.cn


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:

国内外研究机构、高等院校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、博士学位和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的科技工作者,均可直接申请资助。主要针对科研条件不足的物理工作者或者年轻老师,自带课题,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研究工作。


审批与立项:

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 1-2 年。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从批准立项时间算起。基金资助强度一般为 6-10 万元。 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,申请书须附已资助课题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,以及主要研究成果。

1.申请者在网站上填写课题申请书,在申请截止日前提交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:

1)申请手续不完备,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;

2)不符合资助范围;

3)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,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;

2.申请截止期后一个月内,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国重评审委员会评审。根据当年经费总额及评议情况,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。



经费的管理与使用:

1.开放课题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、财政部和复旦大学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,专款专用。

2.实验室批准给予的课题基金只可用于:

1)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:样品制备费、加工、测试、资料费,公用仪器的运行费用。

2)研究人员来实验室的差旅和住宿费。

3.项目结题时,申请人应提交课题执行情况报告和经费使用结算报告。国重将进行经费审核,对于没有充分利用的资助,结余经费,由实验室收回,不可转入其他项目。

4.经费不可以单独分本,不可以拨至校外或相关人员的个人账户,申请者只可在复旦报销相关费用。

5.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使用开放课题经费。

6.项目经费不能购买设备、仪器(笔记本电脑)及各种形式的固定资产。

7.不能用于任何人的劳务费的发放。

8.用于上海市内交通的金额,每年报销不得超过500元。



实施与结题

1.全部由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研究成果,其知识产权为本实验室所有。应署名为第一单位,中文名称为“复旦大学应用表面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”,英文名称: State Key Laboratory of Surface Physics and Department of Physics, Fudan University, Shanghai 200433, P. R. China。部分由由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研究成果或与外校的合作成果,提倡署名为第一单位。

2.开放课题完成后,课题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,一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《开放课题资助项目总结报告》,电子版学术论文。向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包括:

1)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;

2)已经发表和计划发表学术论文列表。发表论文(如果已经接受,要附接受函)、(如果尚无论文发表)已经投稿或接近投稿的论文稿件、(如果仍然在进行中)相当于合作论文初稿的研究报告。

3)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。

3.对于完成情况良好的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,可以优先进入下一轮资助(但仍然需要填一份申请)(在发布申请消息或批准书时须附已资助课题的结题报告)。



附录:开放课题申请书(2017版).doc